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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证事项须知
2004-05-14

  本馆办理旅巴中国公民委托、婚姻公证及译文与原文相符等公证。申请人须本人来馆并准备以下材料:

  1、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 申请书,写明申请原因;

  3、 公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 相关证明材料;

  5、 填写《公证申请表》和《公证接谈笔录》。

  收费:民事每份960卢比,商事每份1920卢比。

  驻巴基斯坦使馆领事部

  二〇〇四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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