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巴基斯坦普通护照的公民赴香港,无论是何赴港目的,均须办理赴港签证,免交签证费。持外交、公务护照的巴基斯坦公民赴港免办签证。
我馆授权颁发14天以内的访港签证,居留、工作、学习及超过14天的其它签证由我馆转介香港入境事务处审理或由申请人邮寄或由其在港的亲友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转介香港签证需4-6周。香港入境事务处地址: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电话:00852-28293206,传真:00852-28241133,电邮:enquiry@immd.gov.hk。
申请香港签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本人有效护照。
2、 填写香港签证申请表A、B、C、D。
3、 香港政府有关部门/驻港国际组织邀请函原件;或持有近6个月以内赴港的入、出境签章;或英、美、申根等发达国家的有效签证。
4、 香港往返机票原件和复印件。
5、 香港订房证明。
6、 本人收入或银行存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