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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护照、旅行证件须知
2004-05-14

护照延期  

本馆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因公普通、因私护照的延期、补发、换发、加注以及旅行证件的颁发等事宜。由于护照为重要身份证件,申请人需本人来馆办理,递交申请和有关材料及三张近期免冠照片,填写相应表格并详细、诚实回答领事官员所提问题。对于隐瞒、欺骗、不具实回答问题者,将不予办理有关申请,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第三国居住或工作的中国公民,请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办理有关事宜。

  1、护照延期:可在护照有效期满一年内申请。因私护照延期须查验在巴居留证明或有效签证。因公护照延期须提供国内原发照机关同意办理的证明及单位证明。

  2、护照补发:丢失后需登报声明原护照丢失并提供警察局证明、原护照复印件及在巴合法居留证明。

  3、护照换发: 因私护照换发须查验在巴居留证明或有效签证。因公护照换发须提供国内原发照机关同意办理的证明及单位证明。因公护照换发因私护照须报国内有关部门核实及审批。

  4、儿童加注:需查验儿童的出生证、父母的有效护照、结婚证及合法居留证明。父母均持97版因私护照者,不办理儿童加注,对其符合规定的子女给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5、持边境通行证来往于巴中边境的中国公民请持原证由陆路返回。政府公务需持省级政府外事部门证明,其他一律不办理旅行证。

  收费标准(200411)

   种类

   收费(卢比)

  公务护照换发

  Rs 960

  公务护照遗失后补发

  Rs 1920

  因公普通护照换发

  Rs 1280

  因公普通护照遗失后补发

  Rs 2560

  因私普通护照换发

  Rs 1920

  因私普通护照遗失后补发

  Rs 4480

  因私普通护照第二次遗失后补发

  Rs 9590

  一年期旅行证颁发

  Rs 640

  一年期旅行证遗失后补发

  Rs 1280

  两年期旅行证颁发

  Rs 1280

  两年期旅行证遗失后补发

  Rs 2560

  护照延期、加注

  Rs 640

  非正常换、补发护照

  Rs 5115/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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