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服务
签证须知
2007-11-10

(一)中国大陆签证简介

  中国签证是中国签证机关发给外国公民入、出或过境中国的许可证明。持巴基斯坦外交或公务护照者赴中国大陆停留30天内,或赴中国香港停留14天内免办签证。中国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和普通签证四类。普通签证分为以下八种:

  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定居的人员。

  Z字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人员及其随行家属。

  X字签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六个月以上的人员。

  F字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不超过六个月的人员。

  L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C字签证:发给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及国际航行船舶的海员及其随行家属。

  J字签证:J-1:发给来中国常驻的外国记者。J-2:发给临时来中国采访的外国记者。

(二)申请中国大陆签证须知

  1、 旅游签证 (L):

  外国公民到中国旅游、探亲,一般可申请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入境一次或两次,每次在中国停留30天的旅游签证。申请时需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可从本网站下载),并附上近期护照照片1张,护照须有空白签证页,有效期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申请人应保证在华期间费用,并请提供本人的存款证明。

  巴基斯坦公民赴华旅游,应先联系中国国内旅行社接待,然后凭中国国内旅游系统的签证通知表申请团体(5人以上)旅游签证.目前暂不受理巴基斯坦公民以散客形式来华签证申请。

  

  2、商务、访问签证(F):

  到中国进行商务考察、业务洽谈或参加会议等,须凭中国有关部门签发的《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申请访问签证。申请时需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并附上近期护照照片1张,护照须有空白签证页,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同时提交护照前2页资料页复印件、最近一次赴华签证页复印件(如有)。巴基斯坦公民如初次申请赴华签证,为提高一次性成功率,建议准备好所在公司和本人银行存款证明,所在公司注册证明,所在公司/单位介绍信,国内接洽单位邀请函,本人或所在公司上年度纳税收据,所在商会推荐信,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3、 工作签证(Z):

  外国公民到中国工作,须持中国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许可(如《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和《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原件申请工作签证。来华从事海上石油作业的外籍技术人员,凭《外国人从事海上石油作业邀请函电》申请工作签证。申请时需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并附上近期护照照片1张,护照须有空白签证页,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如在中国停留6个月以上,须提供健康证明。请先到本馆网站下载《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按所要求的项目到当地公立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记录送巴基斯坦外交部认证。

  4、学习签证(X):

  到中国学习,凭中国教育部颁发的《外国留学生签证申请表》原件,即JW201/ JW202表和入学通知申请学习签证。申请时需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并附上近期护照照片1张,护照须有空白签证页,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如在中国停留6个月以上,须提供健康证明。请先到本馆网站下载《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按所要求的项目到当地公立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记录送巴基斯坦外交部认证。

  5、过境签证(G):

  从中国过境前往他国,须办理过境签证,申请时请出示经中国去往目的国的机票和目的国所发的签证。申请时需完整填写签证申请表,并附上近期护照照片1张,护照须有空白签证页,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6、办证所需时间及费用  

  申请各类签证正常办理为第4个工作日取件,加急办理为第2-3个工作日取件,特急办理为当天取件。巴基斯坦公民免收签证费。美国公民一次、两次、多次入境签证费均为6000卢比;其它外国人一次入境、两次入境、半年多次和一年多次签证费分别为1600、2400、3200和4000卢比。如需办理急件,当日取件另付1600卢比,第2个或第3个工作日取件需另付1090卢比。

  

  7、注意事项:

  1)申请上述各类签证原则上申请人本人到访,除提供上述有关申请文件外,还需回答被询问的有关情况。

  2)一般情况下,签证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进入中国有效。请根据旅行计划在入境前90天之内申请签证。

  3)签证官员有权拒绝不符合中国法律和规定的签证申请,有权改变、取消已发签证并无需说明理由。

  4)自2007年9月1日起启用新《签证申请表》(可在本馆网站下载),旧表恕不接受。

  上述说明如有变动,以大使馆解释为准。

(三)香港签证

  巴基斯坦公民申请赴港签证,可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地址为: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入境事务大楼二楼香港入境事务处

  Hong Kong Immigration Department

  Receipt and Dispatch Unit, 2/F,

  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er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传真号码:00852-28241133;咨询电话号码:00852-28241212

网址:www.info.gov.hk/immd

(四)澳门签证

  巴基斯坦公民可在抵达澳门时办理落地签证。详情请参阅澳门特区身份证明局网址:www.dsi.gov.mo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